藝文表演空間
固定提供音響、燈光、硬體設備,供從事音樂及表演創作者現場演出為主要營業內容之藝文表演場所及其委託經營之附屬空間。音樂展演空間
固定提供音響、燈光、硬體設備,供從事音樂創作者現場演出音樂為主要營業內容之音樂展演場所。其他藝文活動場域
主要提供文創產品或服務之文創園區、聚落、展會及市集等場域。藝文事業、團體或工作者
- 於前述藝文空間,實際從事表演、展覽、流行音樂、電影、影展、藝文活動之藝文展演節目票券及周邊商品,或實際從事以設計、插畫、圖像等創作運用於各類文化相關商品並有實體營業門市者。
- 街頭藝人於開放展演場地之展演或創作。